文旅部正式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8-25 18:09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8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北京市王府井、欢乐谷等123个集聚区入选,至此全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已达243个。 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选的国家级集聚区除了侧重文化和旅游特色,还具备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涵盖观光、餐饮、娱乐、休闲等多种业态,综合考虑了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的游览、休闲需求。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一级巡视员 马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遴选,在标准上更加侧重文化和旅游特色,比如文化和旅游业态的集聚度、消费的活跃度等。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特别是要有文化内涵,文化类商户或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较多。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是指依托各地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含艺术街区、剧场、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娱乐场所集聚地等)。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首次提出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并提出建设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启动集聚区建设工作,确定了第一批120个集聚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3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根据相关数据监测,2022年6月,第一批120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夜间客流量10448.39万人次,平均每个集聚区每夜客流量2.9万人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27号)要求,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统筹推动本地区集聚区建设工作,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指导集聚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丰富文化和旅游业态,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品牌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站所有,如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需确保文章的完整性,侵权必究;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有侵犯版权请告知!http://www.cntec.cn/sys-nd/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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